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转发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日期:2022年03月07日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启动2023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110人(全国遴选);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

(2)留学期限(含预科):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一般最长60个月;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一般最长54个月;

3、选派领域: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4、资助内容:日方免收预科、博士阶段的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5、具体资助期限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2023年4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2023年10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助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日方称博士正式生或博士后期课程):一般为36个月(医科等学科为48个月)。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者应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且最迟须于2022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88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将予以优先:

(1)英语或日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参加雅思、托福、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JLPT达到一级(N1),J-TEST达到A级;

8、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应及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91查看项目选派办法,并按《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于2022年3月10至3月31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2)申请人向学校及所在单位、部门提交的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相关说明的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请做好推荐工作,同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各单位、各部门须将申请人材料报送学校,进行校内评审,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且各单位、各部门须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因此请各单位、各部门在公示申请人名单之后,于4月1日之前,将学校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第四教学楼104),将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jc@jzmu.edu.cn

3、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孙老师 610883 4673380

附件一:《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简章》

网站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92

附件六:《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网站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