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科技处   日期:2022年01月22日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促进我省科研人员开展前沿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公共政策研究,更好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须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选择相应的计划类别进行申报,项目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计划设置

202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项目(分为面上项目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两类)、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项目。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我校只能申报“软科学一般项目(C 类)”的“领域方向”。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申请人员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等管理规范,在线填报相应的《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说明书、前期工作基础(成果)证明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等相关附件。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

2.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申请项目不超过 1项。

3.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项目一经立项,相关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4.申请人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完成结题的;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

6.申请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7.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得在网上申报,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由相关计划归口部门指定专人受理。

8.各二级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以审核。

9.附属医院(一、三院)上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鼓励基础和临床人员相结合,研究团队组成合理,能实质性参与项目实施。纯基础研究类项目数不得超过本类别推荐项目数的50%。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22日,系统平台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申请人务必于此时间点前完成填写和提交操作),各二级单位上报学校科技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请各二级单位在学校受理截止时间前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及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人员,需在申报书后附加博士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一份,上报至学校机关楼科技处3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3757835@qq.com。

学校对申请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实行限项推荐。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限项指标严格把控标书质量关,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科技厅分配指标择优推荐上报,经由省科技厅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刘万鹏(666164)

于学文(62133)

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17612488647

    张丽娜           18640558881

固定电话: 024-2398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