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2022年校内新增专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展改革规划处   日期:2022年01月07日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开展申报2022年校内新增专项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申报工作。

一、编制范围

校内所有预算单位申请新增专项项目。

二、论证内容

论证报告要求内容完整、预算金额合理、论证充分、预期效果明确。

论证报告至少包括实施依据、立项必要性、项目内容、预算金额及预期效果等。其中涉及会议费、培训费的项目必须提供会议及培训计划、具体内容等支撑材料,绩效奖励项目支出预算必须区分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支出金额。需要下拨给个人的科研经费项目需要上报项目明细预算(包括各类科研项目、引进人才经费、科技平台项目经费、重点实验室项目经费、大创课题、医教所课题、党建课题、学工课题、研究生研究课题等)。

三、预算管理

发展改革规划处负责校内新增专项的编制工作。

1、工程类专项预算报送至后勤集团

2、物资类专项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3、其他专项报送至发展改革规划处

4、教学类专项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学科类专项归口管理部门为发展改革规划处、科研类专项归口管理部门为科技处、行政办公类专项归口管理部门为国有资产管理处、工程类专项归口管理部门后勤集团、图书(电子资源)类专项归口管理部门图书馆、软件类专项归口管理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1、所有新增专项申报材料请于1月24日前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请于2月8日前报送至发展改革规划处。

2、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逾期未报或有遗漏项目不再受理。

3、申报材料要求A4纸打印,论证报告经单位(部门)负责人、主管校级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上报(如有极特殊情况,开学后补交),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发送至24854662@qq.com)。联系人:施晓磊,小号:6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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