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处   日期:2023年08月11日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提升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辽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继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全力建设“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27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首批开展的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重点攻关项目(不含智库重点项目)

1.重点攻关项目支持高校针对辽宁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改革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的重点产业,凝练科学问题、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案要突出特色与创新,明确技术路线和预期成果,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项目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独特优势;

3.项目应依托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申报。

(二)面上项目(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

1.面上项目支持高校面向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为辽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源头供给(即自由探索项目)

2.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支持高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校际、校所、校企、校地合作,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申报高校须与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部门联合申报,其中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校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联合申报。

3.项目主持人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

4.项目应依托校级以上科研平台申报。

(三)青年项目(不含滚动支持项目)

1.项目以激发高校青年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负责人应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在岗人员。

3.项目应依托校级以上科研平台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单个项目经费支持额度

1.重点攻关项目(不含智库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10万元/项。

2.面上项目(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1.5万元/项。

3.青年项目(含滚动支持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1.5万元/项。

(三)项目研究周期统一界定为2023年9月1日——2025831日,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已下拨的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四)学校结合《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自主确定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见附件10组织结题验收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进行申报:(1)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科技计划支持或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含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3)有教育厅在研项目(不含校际合作项目)或已经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4)已批准2023年度省科技厅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公益研究基金、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等)的项目申请人;5)经学校认定,存在失信行为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在处理或处置期内的;(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7)属于教改、思政课题的情形;(8)研究内容存在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

(六)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七)研究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伦理的,需在项目获批立项后15个工作日内,经二级单位向科技处递交伦理审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八)重点攻关项目应依托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平台主管部门不限(如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省科技厅等),且平台建设主体不限(校企联合、校校联合,国内外联合等),平台类型不限(实验室、智库、研究所(院)、技术中心等),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应依托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平台要求同上。

(九)关于服务产业集群。为对接国家和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所有项目应填写对应服务的产业集群,如服务的产业集群不在我省22个产业集群内,可直接如实填写其他产业集群名称(如文化娱乐产业等)。人文社科类项目如实在没有服务的产业集群可填写本项目未来的服务对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境内外社会组织、团体)。

、特殊说明

首批项目申报不包括智库项目(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滚动支持),此类别项目有待省教育厅日后具体通知再另行组织申报

四、材料上报要求

1.各项目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参评资格。

2.各单位严把申报项目审核关,加强组织。履行好形式审查,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和项目申报质量。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3.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项推荐,请各二级单位科管部门与学校科技处联系,获取本单位限项指标。

4.重点攻关项目、面上项目(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青年项目分别填写相应汇总表、申报书、科研项目简介、学术承诺书(本人签名)。申请“青年项目”申请人申报书后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佐证。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其他材料待形式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5.匿名电子申报书

做好项目评审工作,项目申请人需将匿名处理后的项目申请书及成果等佐证材料(附后),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以“‘姓名’匿名”方式命名,且大小不超过5M),总页数不超过35个页码。

注意:匿名材料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部门及职务、导师姓名等单一指向性信息;同时成果等佐证材料中涉及申请人本人信息也需做匿名处理,包括全拼音名投稿邮箱等等,论文中其他作者信息可保留。电子、纸质材料不得做其他任何特殊标记。

7.电子材料报送格式:一级文件夹:单位名称(总文件夹),二级文件夹:面上项目(自由探索)、面上项目(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青年项目、重点攻关项目;三级文件夹xxx实名、匿名申报书

8.各单位请于8月18日上午11: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306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wp@jz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9.不明事宜可与学校科技处取得联系。学校将视评审工作安排,如有其他要求,行补充通知,请关注学校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刘万鹏(666164)、于学文(62133)

 

 

 

 

 

 

 

附件: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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