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对办公用房的管理,根据学校综合监察室印发的《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包括部门自查自纠和学校抽查核对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门自查自纠阶段(11月16日—11月27日)
(一)自查自纠问题
1、超标准使用办公室问题;
2、占用学校批准的特殊用房等作为办公室的问题;
3、私自占用办公用房和教学用房的问题;
4、使用两处及以上、多处设置办公用房的问题;
5、其他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和教学用房的问题。
(二)坚决纠正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标准坚决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三)请各部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后,将自查自纠报告和《房间使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于2023年11月27日下班前,电子版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邮箱(gyzcglc@jzmu.edu.cn),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楼232房间)。
(四)监督反映联系方式
刘威:68106、曲攀:68759。
二、学校抽查核对阶段(11月28日—12月1日)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对,空余房间由学校统一收回管理。对自查自纠和学校核查核对后仍不整改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房间使用情况统计表》
2、办公用房使用要求及标准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