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教务处、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开学临近,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求各单位在开学前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并进行全面、系统地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学校、省教育厅将进行督导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实验室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烯易爆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二、实验室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内特种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存储场所等安全重点部位须严格落实防火防爆措施。本次检查所指“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实验室用压力容器(气瓶)、起重机械、制冷系统中蒸发器、冷凝器等。
三、实验室基本安全情况。实验室操作台应选用合格的防火、耐腐蚀材料,不得在室内存放大量易燃物品,不得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等。
四、实验室消防疏散通道安全情况。实验室不得封堵安全门、在走廊等公共区域摆放仪器物品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实验楼内在显著位置张贴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主要逃生路径应有足够的应急照明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功能正常。
五、气体钢瓶使用安全。气体钢瓶应放置在长时排风且带报警探头的气瓶柜内,未放置在气瓶柜内的气体钢瓶应采取保护链固定、套防撞胶圈等防倾倒、防碰撞的保护措施。
学校各学院、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开学前准备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制定相应整改方案,进行专项治理并立即改正。强化安全底线意识,全面检查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工作做到精细、到位,为新学期顺利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