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推进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校信息,加强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会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一、 信息公开内容
本校信息依法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
(一) 主动公开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4.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情况,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6.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7.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8.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9.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1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信息的,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向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申请。学校会在15个工作日作出答复。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的,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三) 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的;
3.涉及个人隐私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其中第2项、第3项所列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二、 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
三、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学校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赵理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4:00-16:30
联系电话:0416-4673388
传真号码:0416-4673528
电子邮箱:xxgk206@163.com